莼湖街道11村抱团光伏项目、江口街道前横、朱应村抱团光伏项目、锦屏街道山岭村抱团光伏项目根据《《宁波市奉化区“百村百业、强村富民”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奉党办〔2021〕1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奉农办〔2021〕13号)文件精神,经《关于公布2021年奉化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第一次入库项目的通知》(奉农办〔2021〕17号)批准实施,项目实施完毕后,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供电公司、相关街道负责同志组成工作小组对上述光伏项目进行了综合验收,具体如下:一、莼湖街道11村抱团光伏项目莼湖街道11村抱团利用宁波松科磁材有限公司、宁波奉化金鹰钢球有限公司、纽尚(宁波)汽车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宁波亿森海烟道制造有限公司、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有限公司、奉化曙光印务有限公司等6个企业屋顶建成总装机容量为4412.6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区本级补助资金420万元(《关于下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奉农办〔2021〕18号)),二、江口街道前横、朱应村抱团光伏项目江口街道前横、朱应村抱团利用浙江拓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京甬磁业有限公司、宁波鸿博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惠宏服饰有限公司等4个企业屋顶建成总装机容量为812.2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扣除已经预拨的区级资金110万元(《关于下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奉农办〔2021〕18号)),以及江口街道11个村抱团联购前胡村物业项目变更为8村抱团发展光伏项目后街道留存的市级补助资金50万(2020年10月党委会通过),三、锦屏街道山岭村抱团光伏项目锦屏街道山岭村抱团街道低收入发展项目联合利用宁波市飞固密封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屋顶建成总装机容量为498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95.8万元为山岭村村级集体发展),区本级补助资金35万元(《关于下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奉农办〔2021〕18号)),公示日期:2022年7月15日至7月22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区农业农村局经营管理科,附件1:2021年度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莼湖11村光伏项目)扶持资金明细表附件2:2021年度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江口2村光伏项目)扶持资金明细表附件3:2021年度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锦屏村光伏项目)扶持资金明细表1-3.docx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