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农〔2022〕50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休闲农业示范点奖补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2〕62号)文件精神,现从市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下达20万元,用于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奖励补助,款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每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奖补资金20万元,其中:奖励性、“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项目补助、“先建后补”资金15万元,对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2021年度至2022年度期间,水、电、路、气、停车场、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以及宣传方面投入,给予不超过投入30%的资金补助,请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附件:休闲农业示范点奖励资金绩效表荔城区财政局2022年7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休闲农业示范点奖励资金绩效表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目标值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认定时间2021年12月31日之前数量指标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认定数1个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企业满意度≥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