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罗湖区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监督,推动规范性文件正确实施,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法制统一,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现针对《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项目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如下:一、意见反馈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8月15日二、意见反馈途径电子邮箱:lh_zjzb@szlh.gov.cn通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812室欢迎社会各界对《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项目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