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时间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二、发放金额第二批发放汽车消费券600万元,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新购买家庭乘用车(二手车除外,由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7月15日前汇总消费者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以及购车信息等,7月15日至7月31日购车的,用户可到参与汽车消费券活动的企业及门店扫码领取相应面值的消费券,每个云闪付用户单日可领取一次消费券,(二)消费券支付核销,消费者到店使用云闪付绑定的银行卡进行支付核销,不同消费券核销显示不同立减金额作为标记,非云闪付绑定银行不参与核销,通过云闪付首页“枣庄消费券”——“枣庄市汽车消费券”板块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消费者上传相关材料最迟为2022年9月30日24:00前,银联向消费者对应申请云闪付账号发放等额通用红包消费券,六、消费券使用规则(一)购车者领取的消费券可到枣庄市商务局官方网站(http://commerce.zaozhuang.gov.cn/)发布的参与消费券活动的企业范围内用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