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经函〔2022〕295号),由南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推荐,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成员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拟推荐延平区蓝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申报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21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599-61614320599-8875005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15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