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下发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2〕3号)中附件9《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指南)》要求,农安县农业农村局、农安县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培训机构认定公告,经培训机构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审核,拟确定农安县农业广播学校、农安县农业机械化学校两家培训机构承担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2日监督电话:0431—83222196特此公告,农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