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2022年7月14日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区建设工程管理,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房管局、区绿容局、区民防办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限额以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办理区发改委、区经委等区级部门审批立项的限额以下工程相关建设管理程序,(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负责办理街镇、莘庄工业区审批立项及其辖区内企业立项的限额以下工程的相关建设管理程序,三、组织机构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应当建立健全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架构以及相应工作机制,四、管理责任(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应当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18〕14号),区建管委负责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系统的管理运营和维护,七、事中事后监管(一)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应当加强限额以下工程现场监管,(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要结合各类巡查工作,(四)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要加强开工备案和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五)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要加强对本单位建设和承发包管理人员的监督与管理,(七)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系统作为闵行区限额以下工程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和现场监管、履约评价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