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5.支持企业首台(套)产品,经认定后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7.支持重点企业新上项目,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奖励,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10.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市财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12.支持工业设计,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19.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五、支持企业绿色发展20.支持绿色制造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