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稳增长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2〕1号)及《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全面振兴文旅消费市场的具体措施》(温文办〔2020〕16号)精神,根据各旅行社申报录入情况,经地接系统初步审核统计,并经过第三方审计核实,现将公示如下,公示期:2022年7月13日-7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与法规处,联系电话0577-88967173,附件:2021年招徕奖励最终奖励明细.xls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