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力争年内新增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各1户,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年末每户奖励20万元,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搭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普惠小微企业覆盖面,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开展产品和技术创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云,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产品、技术展示平台,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