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街):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编号:厦财社指〔2022〕1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4万元(详见附件1),一、落实资金直达基层要求,此次下达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款列“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标通过“中央直达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此次下达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过程监测,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你单位应根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要求,及时将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和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同时要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工作,项目名称统一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城市低保)”,三、建立直达资金定期报告制度,各镇(街)应落实直达资金定期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