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1年度宁波市建筑业人才培育经费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由本市建筑业企业培育和引进的建筑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学术和专业技术带头人、优秀注册执业人员、优秀专业技术和管理骨干等四类紧缺型高级人才,(1)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人才所在企业5000元/人补贴(已享受市政府资助企业人才在职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培养的除外),(2)申报资料: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2)申报资料: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2)申报资料:身份证、各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B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二)人才引进1.2021年度引进的外地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师等注册执业资格并与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人才,(2)申报资料:身份证、各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B证)、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2)申报资料:身份证、各类学历和职称证书、近5年劳动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四、人才经费补贴申报要求(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建筑业人才培育经费补贴申请表》(附件1)、《宁波市建筑业高级人才引进经费补贴申请表》(附件2)和申报资料(一式一份),(二)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报资料初审后(包括核对原件,在企业以后获得的建筑业人才培育经费补贴中相应扣除原先给予的该人员引进经费补贴,附件:1.宁波市建筑业人才培育经费补贴申请表(附件1)2.宁波市建筑业高级人才引进经费补贴申请表(附件2)3.2021年度建筑业人才培育引进经费补贴汇总表(附件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