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连平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现将有关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连平县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拟征收土地位于连平县上坪镇东阳村、连平县陂头镇陂头村、连平县内莞镇横水村、连平县绣缎镇金溪村、连平县溪山镇百高村/溪西村、连平县大湖镇油村、连平县高莞镇二联村、连平县田源镇田东村,四至范围详见附件《连平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用地拟征地影像图》《连平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用地拟征地勘测定界图》,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为公示期(即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7日),公示期结束后由连平县人民政府委托属地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限期内准备好相关权属证明等资料,四、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连平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特此预公告,附件:连平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用地拟征地影像图.zip连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拟征地红线图.zip连平县人民政府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