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2020年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252,222.22万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848,450.7万元,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一)各类资产管理基本模式分类1.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由各实际使用单位自行管理,由各使用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和处置工作,(二)严格执行规范性管理文件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财政部2006年印发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36号),经区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荔财其〔2018〕93号)、《关于印发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意见的通知》(荔财其〔2017〕223号)是区属行事单位处置国有资产的规范性管理文件,(三)扎实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1.区财政国资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综合管理的工作职责,2020年累计批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103批次,切实贯彻《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的精神,将要求贯穿在我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各环节,落实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2.不断优化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物业租金减免落实到位,区财政国资部门将加快完善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出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