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企业:现将《河源市高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河源市高新区管委会2022年4月20日河源市高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河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河府〔2021〕31号)有关要求,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基础,在一张图上落实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资源利用管控要求,全面掌握区域空间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和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管理、污染物排放控制、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基础状况,对生态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领域实施简化管理,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以下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其他建设项目,表1试行告知承诺制条件序号项目类型依据1符合相关规划环评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2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完善的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类等建设项目,对于符合规划产业定位、符合规划环评提出的产业准入清单要求的建设项目,所包含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亦可以简化,若该产业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需把“三线一单”管理要求深度嵌入高新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等各项规划中,要深入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园区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以及项目专家预审等在环境管理中的全面应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