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屏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593-8966298、8966908屏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7月12日林权登记申请内容公告一览表申请人坐落不动产单元号小地名小班四至面积(亩)申请登记权利林种主要树种林地使用终止日期备注东南西北韦忠盒屏南县代溪镇樟源村350923102022JE00007L00000001后洋对面山21-150、160塆小路、界路田水圳、坑17.2林地承包经营权用材林杉木、马尾松2055年10月1日林木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