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文化站:为更好地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我县现开展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应具有以下特征:1.能展现区域文化创造力,见证区域文化传统,重点关注下列项目:1.当前濒危且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非遗项目和少数民族的项目,2.与朱子文化等政和乃至闽北、福建特色文化有关非遗项目,3.传统戏剧、曲艺、民间故事、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三、申报程序1.申报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组织专家对具备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应归并申报(同一项目可以有不同保护单位),四、申报内容项目申报书(5份):包括项目影像资料、项目简介、项目具体信息、传承情况、项目图片、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县级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意见,五、工作要求(一)各乡镇、街道文化站必须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指导,做好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推荐申报工作,(三)申报材料统一送至政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政和县文化馆),许望珠0599-3321746材料报送地址:政和县朝阳路3-1号文化中心文化馆电子邮箱:651797709@qq.com附件:政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书政和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7月12日附件:政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书1、附件:政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书.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