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高端品牌示范企业暨“企业品牌价值”评价工作,一、申报范围1.获得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青岛市市长质量奖、区级政府质量奖企业,获得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山东省高端品牌示范企业称号企业,4.已参加2022年度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山东省高端品牌示范企业申报的企业,5.拟申报青岛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6.拟申报青岛市高端品牌企业称号的企业,7.拟申报青岛市“企业品牌价值榜”“民营品牌价值榜”“新锐品牌价值榜”的企业,二、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在青岛市注册经营3年以上,2.评价工作依据《青岛市高端品牌示范企业管理办法》、《企业品牌价值评价办法》,3.公布首批青岛市高端品牌示范企业名单,4.公布“企业品牌价值榜”“民营品牌价值榜”“新锐品牌价值榜”,登陆青岛市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品牌价值评价系统”(https://cosmoplat.greatnqi.com/),完成《青岛市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暨“企业品牌价值”评价申报信息表》《青岛市服务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暨“企业品牌价值”评价申报信息表》填报工作(见附件2、附件3),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22年7月22日14:00-15:30,3.青岛市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刘大伟、马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