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第二批湖北省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省级工作部门)向全省予以公布,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严格按照目录内的项目开展工作,不断完善考评办法、改进测评指标、优化培育过程,不得任意设置子项目,不得任意扩大创建示范范围,不得借机开展表彰活动,切实提高创建质量、发挥示范效应,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创建示范活动,附件:第二批湖北省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省级工作部门)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022年7月11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相关附件:附件:第二批湖北省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省级工作部门).docx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