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67号)以及杭州市《关于下达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22〕1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前期已对247家规上困难中小企业开展纾困帮扶,现特针对规下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规下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服务业、文化企业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第一批未申报的规上企业如符合条件也可继续申报,(二)申报时间2022年7月10日-2022年7月16日(三)申报条件1.在浙江省内(不含宁波)工商注册登记、拱墅区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3.企业具有执行中的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再补贴不超过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申报表,(2)2019年、2020年、2021年利润表,(3)2021年7月-2021年12月社保缴纳凭证(详单),(4)执行中的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一份即可),(五)其他要求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后于7月16日前送至所属街道(园区),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2022年7月10日项目申请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保补贴2021年度7月-12月申报的企业缴纳部分合计()元联系人联系电话注:联系人及电话请填写负责此次申报的人员,本单位所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