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赋予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新政文〔2021〕4号)、《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评估考核的通知》和《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文件要求,经市科技局委托,决定对经开区内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评估考核,现将有关通知要求如下:一、评估考核的对象2020年度之前(包含2020年)认定的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评估考核的内容对中心的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三、评估考核形式经开区独立开展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撤销5个等级,被撤销的中心及其依托单位2年内不得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致使中心不能正常运行的,五、评估考核材料1.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考核表(附件)2.依据填报评估考核表科技工作情况内容提供中心近2年来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一是近2年承担的项目,四是近2年人员培养和培训交流情况附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培训情况照片等,按照工作要求编制评估考核材料,凡是未按要求报送评估考核材料的单位,在书脊上需注明“新乡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考核材料单位名称2022年”),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报送地址:经开区经纬路与永兴路交叉口新乡智能制造产业园501室咨询电话:0373-3686023工作邮箱:jjyxb2006@163.com附件1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考核表附件2新乡经开区2020年度之前(包含2020年)认定的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