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18号)国标委发[2022]18号要求,,请各市(州)局根据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符合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要求的相关单位申报,每个市(州)可推荐报送1个项目,于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审核后统一报市场监管总局,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黄晓璞、朱耀,电话:0851—85850036,85850134,附件: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2.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及实施方案3.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及实施方案4.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及实施方案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