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上报的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和核实,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第一期)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拨资金为2022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各镇街要加强此专项资金管理,二、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要迅速会同财政分局做好有关工作,向财政分局提交已审批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原件、购机发票复印件和身份证(社会统一代码)复印件等资料,尽快将补贴资金划至购机者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镇街农林水务局要加强对购机者的指导和监督,督促购机者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享受补贴的农业机械,如果发现骗取补贴专项资金的,取消其日后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资格,四、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度功能科目“农林水事务—农业—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附件:2022年东莞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表(第一期)附件:1.2022年东莞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表(第一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