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杭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经信〔2019〕82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征集2021年度余杭区数字化融合发展和数字化工程服务机构财政资助项目,二、项目类型及申报材料(一)数字化融合发展1.项目要求:项目执行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项目条件: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服务型制造业企业(平台)等数字化相关示范项目,3.资助比例:(1)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项目,4.申报材料:(1)余杭区支持数字化融合发展项目申请表(附件1),(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二)数字化工程服务机构财政资助项目1.项目要求:项目执行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3.资助比例:(1)每年按服务我区企业收入的5%给予资助,4.申报材料:(1)余杭区数字化工程服务财政资助申请表(附件3),(2)企业数字化工程服务技术服务总结,(3)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项目申报单位登录“亲清余杭”(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yuhangplatform/)企业综合服务系统报送,邮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余杭区人民政府4号楼区经信局2304室3.企业申报情况必须真实可靠,项目申报咨询联系人: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数字化推进科0571-88729857附件:1.余杭区支持数字化融合发展项目申请表2.项目申报承诺书3.余杭区数字化工程服务财政资助申请表4.余杭区数字化工程服务收入清单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2022年7月7日余经信〔2022〕49号.wps分享到:上一篇:关于征集2022年余杭区技术创新类中工业新产品项目的通知下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余杭区技术创新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