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2021〕24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惠财预〔2023〕3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2023年惠州市新一代电子信息企业“高成长”奖励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是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单位,近5年以来申报主体在专家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且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二)申报主体符合2021年度纳入我市统计范围的年总纳税额(当年净入库数)1000万元以上且纳税额增速、工业增加值增速均达10%以上的新一代电子信息企业的条件要求,新一代电子信息企业范围参照广东省新一代电子信息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统计口径(详见附件1)二、奖励方式奖励额度不超过符合奖励条件申报主体当年对市、县(区)财政贡献增量的30%,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一)2023年度惠州市新一代电子信息企业“高成长”奖励项目申报表(须有企业盖章的PDF文件,提供2020年和2021年税收完税证明材料(须有国家税务部门电子章的PDF文件),(四)以上企业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须于7月15日下午5点前提交到所辖县区工信部门,(五)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须于7月19日前汇总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后填报附件3,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充分认识项目入库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此次申报入库工作涉及的纳税总额、纳税额增速和工业增加值增速等数值的核定工作将征求市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意见,企业申报入库情况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结果为准,附件:1.广东省新一代电子信息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统计口径2.2023年度惠州市新一代电子信息企业“高成长”奖励项目申报表3.2023年惠州市新一代电子信息企业“高成长”奖励项目入库情况汇总表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7月7日(联系人:张滔、邓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