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河源市教育局河源市财政局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教〔2019〕15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我县2022年符合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7月8日至7月14日(5个工作日),县政府网、各镇政府、各村(居)委会、各镇中心学校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县或各镇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异议人可要求保密,匿名异议、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连平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人事股:0762-4322860,审计督查股:0762-4332857,附件:连平县2022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公示表.xlsx连平县教育局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