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郑科规〔2021〕3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郑州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工作,(二)申报单位具有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和长效合作机制,(三)国外团队(含港澳台)在合作领域具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四)申报单位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二、申报材料(一)《郑州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附件1),(四)申报单位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及经济社会效益证明,(五)合作双方完成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的证明材料,三、申报程序各申报单位通过在线申报将材料提交至所在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由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及推荐,(四)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命名为“郑州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五、其他要求(一)郑州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郑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zzkj.zhengzhou.gov.cn),(三)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应于9月20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同时报送纸质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和郑州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