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定了《关于餐饮及零售企业门店外摆经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餐饮及零售企业门店外摆经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附件:关于餐饮及零售企业门店外摆经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贵阳市商务局2022年7月7日附件:关于餐饮及零售企业门店外摆经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贵阳贵安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现就餐饮及零售企业门店外摆经营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餐饮企业外摆经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晚上24时,零售企业外摆经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晚上22时,三、相关工作程序1.餐饮及零售企业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3.属地街道办事处对允许外摆经营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向餐饮及零售企业出具同意外摆经营的意见,4.属地街道办事处对允许外摆经营相关情况定期向属地商务、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通报,四、日常监督管理1.属地街道办事处要会同商务、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指导餐饮及零售企业规范开展外摆经营活动,2.属地街道办事处要维护外摆经营正常秩序,并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取消外摆经营资格,五、其他事项外摆经营是促进餐饮及零售等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