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福州市2022年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补助标准:按不超过2021年7月~2022年6月投资额的30%,最高150万元予以补助,补助标准:2021年7月~2022年6月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在享受省级奖励的同时,市本级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的配套奖励,补助标准:按不超过2021年7月~2022年6月投资额的10%,最高100万元予以补助,补助标准:按不超过2021年7月~2022年6月投资额的20%,最高100万元予以补助,补助标准:按不超过2021年7月~2022年6月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予以补助,补助标准:2021年7月~2022年6月站点达到50—100个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补助;站点达到100个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补助,补助标准:2021年7月~2022年6月建设运营的给予每个网点或智能投递终端补助0.5万元,单家企业的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标准:2021年7月~2022年6月全球500强企业、国内物流企业百强在州现代物流城设立物流新公司,2.福州市2022年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报送初审意见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2.审核: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根据申报要求自行审核项目、下达资金,申报项目和扶持情况于2022年12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备福州市商务局,五、监督检查市商务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建立对物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市财政局87116637电子邮箱:wlc41008@163.com附件:福州市2022年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