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22-2023年)》的通知市各有关单位,全面启动“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1.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保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产业集团2.优化公共交通运输组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产业集团3.积极推动公共交通智慧发展,在“泰州通”APP基础上进一步建设集公交、共享单车(助力车)等于一体的公共交通数据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产业集团4.开展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监测评价,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出行效率,推动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推动建设以公交站点为中心的慢行交通网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市交通产业集团(三)积极引导绿色出行方式7.科学调控高峰时段出行需求,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交通产业集团8.切实加强中心城区停车治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产业集团10.全面营造绿色出行文化氛围,推进公共交通行风监督员、绿色出行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加大对公交专用道、场站基础设施、新能源车辆购置运营、绿色出行信息化建设以及公共交通公益性支出等方面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