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示范项目认定奖励5万元,第四条两化融合贯标培育奖励有关要求:(一)申报主体,区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被认定为本年度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企业,培育企业奖励2000元,示范企业奖励1万元,第五条星级企业上云培育奖励有关要求:(一)申报主体,区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超出1万元的费用按照75%比例予以奖励,超出5万元的费用按照25%比例予以奖励,基础上云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获得省、市认定的星级上云企业在基础上云奖励标准上额外予以奖励,三星上云企业奖励1万元、四星上云企业奖励3万元,五星上云企业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