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对象(一)符合广西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以下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在南宁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和自由职业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二、申报评审条件(一)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必须符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27号,可以按照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重新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办理职称转评,2.在网上申报推荐评审的基本流程为:单位注册——个人申报(注册、填写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单位审核推荐(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无主管部门的、非公单位人员或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可略)——县、城区、开发区职改部门审核(市直属单位的、非公单位人员或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可略)——南宁市工程技术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网上缴费——工程系列南宁市中级评委会(工程系列南宁市工信局初级评委会)评审,(三)申报材料清单及有关要求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化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提交申报材料,2.申报人在“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栏目中填写个人主要工作经历时,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著作等应符合广西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相关评审条件要求,无职称申报、破格申报以及使用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员,提供达到无职称申报或破格申报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上传到“其他证明材料”栏目中,(四)推荐评审的有关要求各单位、主管部门、县区职改部门通过网络化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公示材料包括学历证书、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个人社保缴费记录、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著作、论文等材料,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附件:(以下相关评审政策及文件可登录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nanning.gov.cn)“通知公告”栏内查阅)1.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27号)2.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35号)3.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交通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30号)4.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广播电视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0〕46号)5.中直驻邕或外省市单位属地评审模板6.中直驻邕或外省市单位委托评审模板7.南宁市工程系列中、初职称申报材料清单8.无职称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9.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10.关于加强职称证书管理的通知(南职办〔2020〕10号)11.关于启用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号)12.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13.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2号)14.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职改〔2018〕1号)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