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香洲区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珠香府办〔2021〕16号)(附件1)精神,香洲区商务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支持香洲区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一)基本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依法在珠海市香洲区登记注册,5.本资金原则上不重复支持曾获得其他市级、区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二)申报材料要求1.资金申报封面(附件2),4.2021年度香洲区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4),5.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6.申报企业银行账户信息;7.申报企业简介及2021年电子商务开展情况的报告,8.申报企业近三年内所获得的专项扶持资金明细表,10.对申报企业2021年度已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并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的电子商务应税销售额和电子商务服务收入情况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还须提交与第三方平台签署的协议以及第三方平台电子商务销售额等材料,三、办理流程(一)申报企业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当年拟扶持资金总额超出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总额时,应严格按政策要求将扶持资金专项用于与申报企业拓展电商业务密切相关的办公场地租金、场地改造、装修、软硬件购置费用等(不包括与母公司或关联企业发生的费用),附件: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珠香府办〔2021〕16号)2.申报资料封面3.申报承诺书4.香洲区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表珠海市香洲区商务局2022年1月24日(联系人:梁广南,联系方式:2516963)附件:1.附件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珠香府办〔2021〕16号).doc2.附件2申报资料封面(模板).doc3.附件3申报承诺书.doc4.附件42021年度香洲区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