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景政发〔2019〕8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细则》(景发改服务〔2021〕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各主管部门初审,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联评联审,现将2021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服务业政策奖励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发改局反映,联系电话:0578-5082322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复兴西路35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7月6日2021年度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