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关于支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2022年6月23日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支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一二三”目标和“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就支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打造智慧物流产业园在现有网络货运产业园基础上,2022—2026年期间,年营业额达到3亿元、4亿元、6亿元、8亿元、10亿元的智慧物流产业园,相应最高给予1000万元、1400万元、2100万元、2800万元、36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由市县(区)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市属有关开发区管委会)二、支持壮大物流主体鼓励支持国内物流龙头企业在潍坊设立独立的区域性运营机构,补贴资金由市县(区)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市属有关开发区管委会)三、加快物流业绿色化发展鼓励支持物流企业采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交通运输装备,鼓励有需求的县市区(含市属开发区)发起,有关县市区政府、市属有关开发区管委会)五、优化发展环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责任单位: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六、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潍坊市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责任单位: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