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内容(共3项)落实情况135.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项目,支持引导有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和能力的产业园区、“十强”产业协会等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每个工作站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经过申报、各市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目前已确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30个,今后3年每年以考核评价方式认定10个质量强县(市、区),每个给予200万专项资金支持,5月23日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山东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实施方案》,348.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培育行动,2022年计划培育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2家、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7家,每家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制定印发山东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项目实施细则,经过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7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