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运营单位运行监管办法》,按照《乐山市城市(县城)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规定的“程序、条件、范围和要求”,对我市乐山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等8家城市(县城)排水企业的初步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经审核:乐山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等8家城市(县城)排水企业的初步审核意见和申报材料均符合申报条件,审核通过,现面向全市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期间如未收到任何异议,我局将按照《指南》流程要求,对乐山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等8家城市(县城)排水企业下达核准通告,附件:乐山市城市(县城)排水企业运行评估审核通过企业名单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邮编:614000联系人:张玉梅联系电话:(0833)2105886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7月4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