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规定,一、报送材料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需按要求准备以下验收材料:(一)验收申请表,(五)项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照表;(六)与项目成果有关的科研数据、技术资料、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论文等)、技术标准等相关证明支撑材料,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及用户报告,1.测试报告: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报告,7.销售收入:销售发票清单(票号、开票时间、开票对象、品名、不含税金额及合计)(七)项目财务验收报告及财务验收所需资料,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证明材料,2.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财务验收应提供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持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若有设备费),需提供与合作单位签订的研究协议书和经费使用明细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6.针对中期评估、专项审计和巡视检查等管理环节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7.以上提供的财务资料需要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八)有调整事项需提交调整相关文件资料,二、报送流程(一)项目承担单位将验收书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http://202.61.89.120/)提交,导出或下载打印验收书正式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