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2〕37号)要求,2022年度国家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相关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一、项目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二)企业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或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行为,(三)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四)符合申报指南(附件2)明确的具体要求,二、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苏财规〔2016〕10号),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并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须签名、盖章,三、申报材料上报企业按照申报指南(附件2)的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请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一式四份报区商务局外贸科,附件1: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附件3:2022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申请表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