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本批次拟同意给符合条件的江西利豪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中小微型企业发放稳岗返还,现公示如下:江西利豪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实际缴费金额794元,本次返还金额714.6元,万安县冬之澜服装店,2021年实际缴费金额505.12元,本次返还金额454.61元,江西申源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实际缴费金额698.72元,本次返还金额628.85元,可向万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反映,电话:0796-5701409、5839878地址:万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三楼失业保险股万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