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4项条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成高经发〔2022〕20号)文件精神,现拟开展“援助因疫情管控歇业的市场主体”条款申报及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1.登记注册在高新区,且实际经营门店或办公场所位于成都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发布通告确认的封控区、管控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且实际经营门店位于成都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发布公告要求主动暂时歇业的密闭性公共场所经营主体,经营主体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二、条款执行时间条款执行时间以《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成高管办发〔2022〕25号)要求为准,三、条款申报时间申报单位可根据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要求,四、申报流程(一)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2.门店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租赁凭证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4.收款账户说明(需加盖公章),6.诚信申报承诺书(需加盖公章),登录“成都高新企业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政策申报”→点击“疫情管控政策补贴”,详见实施细则附件或“成都高新企业服务”微信公众号申报指南(二)信息化平台项目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28-85225102附件1.(2022年25号)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2.(成高经发〔2022〕20号)《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4项条款实施细则的通知》高新区经济运行局2022年7月5日附件下载>>相关链接>>【打印本文】【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