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惠府办函〔2022〕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2〕10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大样本轮换是防止住户调查样本老化,通过大样本轮换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推进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大样本轮换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包括制定全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具体工作流程,各级统计调查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样本框信息核实和落实工作,做好抽样框核实和更新、摸底调查、住户样本抽选、开户等工作,共同推进大样本轮换工作顺利开展,将住户调查和大样本轮换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和疫情防控工作,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3日附件:1.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