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2〕59号)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要求下达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函》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一、补贴对象和标准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种植品种包括大小麦、水稻以及各类旱粮),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发放标准按我区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总额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计算,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经申报、汇总、公示和核实,列报“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参照上年),其中: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结余资金6440.37元,《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要求下达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函》下达资金1010000元,请各镇(街道)认真做好补贴资料存档备查工作,并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