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40号令以及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我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受理、初审、评审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受理、初审、评审工作由所在市县负责,(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的学历、资历、业绩、论文、接受继续教育等具体条件按照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工信规〔2022〕3号)规定执行(相关文件查询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二)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的学历、资历、业绩、论文、接受继续教育等具体条件按照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行)的通知》(琼工信规〔2019〕1号)规定执行(相关文件查询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三)申报航空维修专业初级职称应具备的学历、资历等具体条件参照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行)的通知》(琼工信规〔2019〕1号),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一式3份,标题统一为“申报XX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4.申报航空维修专业职称提交材料和评审要求详见附件2《航空维修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材料》、附件3《海南省航空维修产业职称评审方案》,除航空专业以外的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供材料按各市县评审机构的具体要求执行,并在本人提交的《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页末填写承诺语(手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3.材料装订顺序:封面、目录及页码、个人综述材料、单位公示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书、获奖证书、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证明材料、年度考核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理论研究材料等装订成册,附件:1.申报2022年度工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工程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2.航空维修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材料3.海南省航空维修产业职称评审方案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7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申报202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情况表(样式)附件2、附件3附件2-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仅航空维修专业填报)附件2-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仅航空维修专业填报)附件2-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仅航空维修专业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