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顺市监〔2020〕32号)(详见附件1)和《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适用<佛山市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部分条款的通知》(顺市监〔2021〕51号)(详见附件2)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度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扶持方向与类型符合要求申报主体可申请以下各类资助,资助方向序号资助类型申报主体知识产权强企工程资助1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专利奖(资助名单详见附件4、5、6)单位个人2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资助3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单位个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租金补贴5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租金补贴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保护资助6专利保险资助单位7在外国(地区)提起侵权诉讼企业8在外国(地区)积极应对侵权诉讼二、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下午17:30分,三、申报流程(一)2022年度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通过“佛山扶持通”进行网上申报,对于首次使用“佛山扶持通”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账号,申报人直接登录“佛山扶持通”,点击“项目申报”→主管部门选择“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申报人提交后,单位管理员(账号)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自然人申报无需操作此步骤),4、请申报人确保银行账号相关信息在收到专利资助款项前不会进行变更,按短信通知提交纸质材料(含系统导出申报书以及全部附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送至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顺市监〔2020〕32号)2.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适用《佛山市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部分条款的通知(顺市监[2021]51号)3.2022年度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4.2021年度顺德区第二十二届国家专利奖名单5.2021年度顺德区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6.2021年度顺德区第八届广东专利奖名单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7月4日(联系人:翁诗敏,电话22803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