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开办〔2022〕40号)、《金华市消费专班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金华市消费券发放工作的通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电动车出行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开办〔2022〕43号)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延长2022年电动车消费券发放时间的请示》(金开办〔2022〕33号)文件精神,明确消费者在开发区注册的限上汽车、电动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给予分档补贴,其中电动车消费券由限上电动车销售企业先行垫付资金,其中汽车消费券于1月20日至4月19日期间,共2710位消费者在开发区11家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购车补贴名单委托金华市车管所和开发区税务局、第三方审计公司进行了审核,确定2693位消费者符合金华开发区2022年一季度汽车消费补贴资金奖励条件的金额为1848.3万元(具体补助资金见附件),电动车消费券于2月20日至4月19日期间,共1826位消费者在开发区1家限上电动车销售企业购买,并将购车补贴名单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进行了审核,确定1826位消费者符合金华开发区2022年一季度电动车消费补贴资金奖励条件的金额为52.15万元,公示期间自2022年7月3日至7月8日止,单位和个人对补助企业有异议的,受理部门:经济发展局,附件:1.2022年一季度汽车消费补贴资金明细表2.2022年一季度电动车消费补贴资金明细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