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落实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人社发〔2014〕33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对下列企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资金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合格,详见下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3044619序号企业名称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被单位招用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申请补贴资金年度申请补贴资金额度(元)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1山西中政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刘子荷女本科2021081520240815202210001401070022000829贾韵娜女本科2021061720240617202210001401070422000824刘俊凯女大专2021070120240701202210001401070422000830文俊女大专2021061720240617202210001401070022000825合计:1家单位,4人,共计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