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9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67号)和《关于印发嘉兴市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嘉经信企业〔2022〕48号)文件要求,现下达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279.01万元(详见附件),请各有关企业收到补助资金后,遵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进行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并按照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用,附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明细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嘉兴市财政局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