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7月1日洪雅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送审稿)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给予300元/㎡补贴,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给予300元/㎡补贴,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给予300元/㎡补贴,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给予3000元/个补贴,(二)购房财政补贴政策适用于在2022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由县财政给予300元/㎡补贴,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给予300元/㎡补贴,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给予300元/㎡补贴,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给予300元/㎡补贴,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给予3000元/个补贴,在购买房屋所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取《洪雅县新型实用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三)洪雅县住建局对新建商品住宅、新建车库(位)申请人网签时间、购房面积等进行审核确认,销售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助县住建局收回财政补贴,洪雅县新型实用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县城区范围购房)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人户籍地址(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申请人有效银行账户账号申请时间联系电话购房情况购房时间面积(㎡)多层(高层)多层□高层□售房企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前填印好此栏)经办人签字:企业盖章新房地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前填印好此栏)房地产开发企业审核认定申请人人才类型是否符合财政补贴申领条件是□否□经办人签字:盖章年月日住建局审核认定网签时间经办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网签备案号购房面积其他购房信息是否准确无误是□否□财政局审核认定财政补贴(元)经办人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