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旅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北京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1年的传承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组织专家评审出2021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等次的推荐意见(详见附件),如对评估等次推荐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7月1日至7月7日受理电话:85157121相关附件北京市2021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复评推荐评估等次表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百度云收藏微信腾讯微博百度贴吧豆瓣网QQ好友人民微博新华微博邮件分享我的搜狐复制网址打印分享到微信朋友圈×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